承办大气、噪声、恶臭、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并进行监督;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再融资等环境保护核查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