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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监测科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负责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监督;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规划、计划;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