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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科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法制宣传科


   起草环境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实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普法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