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标准解读
发布日期: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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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确定“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判定标准为:①能见度日均值≥10km且有16个小时值≥10km;②虽然能见度日均值<10km,但PM2.5日均值≤75μg/m3(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且相对湿度日均值≥85%。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认定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二、该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从2013年1月起,为方便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我厅在专业性指标的基础上引入了评价空气质量的具象性指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以下简称“蓝繁天数”),并以气象学上的“能见度”作为技术判定指标。能见度实际上是气象学指标,与PM2.5、湿度、温度有密切关系,因环保领域很难找到一个指标直接对应“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只能借用气象指标作为技术参考依据。这种做法,使社会公众通过自己的感官就可以理解、判断空气质量状况,而且具象性指标和专业性指标通过能见度指标相衔接,在公众和环保部门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的桥梁。
三、能见度与PM2.5的关系如何?
最近,省监控中心对近两年来监测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发现,能见度与PM2.5之间并非线性关系。在湿度一定时,其关系可以用幂函数Y=a•Xb表示(Y代表能见度、X代表PM2.5浓度,a、b是常数)。幂函数曲线中存在一个“拐点”,大致在60-70μg/m3之间。从“拐点”的右侧到左侧,随着PM2.5的降低,能见度的改善经历一个由缓到快的变化过程。我省2014年PM2.5平均浓度为82μg/m3,处于“拐点”之前(右侧),因此会出现能见度改善滞后于PM2.5改善的情况。PM2.5改善16.3%,“蓝繁天数”改善9.8%,但与良好率改善10.9%基本相符,表明“蓝繁天数”标准要严于良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