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强力整治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燃煤污染
发布日期: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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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污染源解析结果显示,泰城燃煤污染占比31.2%,排在污染源首位。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泰山区委、区政府将禁燃区燃煤炉灶取缔作为实施“蓝天工程”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先后下发了《泰山区燃煤炉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泰山区高污染小微炉灶集中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燃煤炉灶淘汰现场会,按照“分步施治、逐步延伸”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取缔淘汰燃煤小炉灶。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泰山区环保局牵头,充分发挥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员的作用,开展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核实辖区内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燃煤炉灶的位置、用途、台数等信息,建立燃煤炉灶基本信息台账。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印发工作明白纸3.3万份,逐一入户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出台奖励补助政策标准。为最大限度减少燃煤炉灶使用单位、个体工商户损失,增强其参与淘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期限内主动淘汰并更换使用清洁能源的,按标准及时给予补助。四是限期取缔改造。对不配合淘汰工作的经营业主,由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镇、园区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城管局等部门参与,依法进行拆除取缔,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发现反弹的单位立即强制拆除。
截至2015年底共取缔馒头房、浴池和工业企业类燃煤锅炉235台,截至2016年7月底,又新增取缔食品加工类炉灶612台。为积极防治冬季燃煤污染,2016年11月底以来,继续着力开展燃用高污染燃料小微炉灶集中淘汰工作,治理范围主要是煤球炉、经营用燃煤取暖炉,公共区域居民用穿心炉也在淘汰范围内,截至目前,共摸排淘汰小微炉灶6500余台,有效地改善了泰城大气环境质量,同时,积累的有效经验做法得到省内外多个县市区的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