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控制科2017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污控科按照局党组总体要求,努力工作,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年1-10月,我市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3μg/m3、100μg/m3、25μg/m3、36μg/m3,PM2.5、PM10、SO2分别同比改善10.2%、9.1%、28.6%,NO2与去年同期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3.3%,同比增加6.1个百分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调整蓝天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为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作用,今年,我市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以及相关部门职责,经研究并请示市领导同意,印发了《关于公布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蓝天指发〔2017〕6号),对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市环保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39名。二是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为切实加强我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相继印发了《泰安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泰安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紧紧围绕“减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五个方面,实施范围涵盖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开发区、泰山风景名胜区、泰安高铁新区,涉及市直部门20个,制定重点任务27项,细化任务110余项,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比省要求更加严格的工作要求,并层层签订了《二期行动计划补充目标责任书》。三是积极做好省秋冬季督巡查工作。起草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省环保厅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督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特别是在省量化问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严了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力度。四是实施新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为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深入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组织对我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9号),实行半年考核,考核指标在原来基础上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高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五是出台环境环保专项考核办法。为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查有关工作,按照领导安排,牵头起草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环境环保和防范金融风险专项考核办法》,三项工作分别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其中环境环保专项考核包括绿色发展理念、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和危险废物防治以及环境执法等5项指标,并组织相关科室逐一制定的考核标准。六是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针对我市,组织撰写《关于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分析的汇报》,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为市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突出工作重点,力求工作实效。一是切实推进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截止目前,2017年需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43台燃煤机组和18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二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经过持续摸底排查,我市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97个全部完成。为进一步提高VOCs治理水平,并结合攻坚方案要求,制定下发了《泰安市橡胶生产及制品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橡胶生产及制品、制革、防水材料、塑料加工、板材加工、汽车维修、机械加工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源进行摸底排查,提升我市VOCs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积极推进有机化工企业首轮泄漏检测和修复和建成区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截止目前,6家有机化工企业全部完成首轮泄漏检测和修复任务,建成区内的97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为进一步强化空气质量改善,对照环保部新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下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泰安市城市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对泰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行了扩大调整,泰城东部由博阳路向东扩至芝田河。四是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在原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基础上完善了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减排清单,工业源项目清单以2016年环统数据为基础,共有117家企业列入减排清单,具体到企业工艺环节、污染物排放量以及不同预警级别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相应减排量;移动源项目清单包涵不同车辆类型、不同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保有量信息和管控措施;扬尘源项目清单包括了全市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等,预案文本及减排清单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时,组织肥城市制定了石横特钢采暖季限产方案,并通过省环保厅的第三方评估。五是牵头组织省会城市群联动执法行动。我市作为2017年省会城市群联动执法组长城市,召开了省会城市群9市执法联动行动交接会,印发了《2017年省会城市群第一次大气污染执法联动行动实施方案》,牵头实施了第一次大气污染执法联动行动。六是启动泰安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积极向市政府、财政局申请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经费,市财政局专门追加预算,现已批准实施,同时,因源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专业性强,经多方协调,确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采购,目前已发布招标公示,近日开标,预计编制时限3个月。七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运行的环检机构共20家,汽油检测线共计49条,柴油检测线共计23条。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专项检查3次,日常监督性检查40余次。开展遥感检测车道路测验10余次,检测性能较为稳定。同时,下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加油站供应车用尿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辖区内相关工作,全市省、国道及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均全部供应车用尿素。八是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治污责任。1-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1181.6万吨,比2016年同期减少 216.8万吨。泰城禁燃区散煤经销户全部取缔完成,全市原有1002家煤炭经营企业,规范整治取缔了801家,取缔无证经营的小散乱网点近700处。全面推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形成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的监督检查体系。印发全市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水泥、铸造、砖瓦窑等行业在采暖季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推动油品质量升级,全市各加油站已完成国六油品置换。泰山景区实行“进庙赠三炷香”等措施,倡导文明上香,有效解决香纸焚烧污染。
(三)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截止目前,2017年共获得大气资金4682万元,其中,中央大气专项资金2447万元,省级错峰生产奖励资金503万元,1-3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1732万元。
(四)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今年,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加大了督查力度,尤其是加大了对地方政府的约谈力度,凡工作不实、措施不力、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一律约谈。截至目前,共约谈地方政府6次,涉及空气质量反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内容,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五)其他工作。一是牵头做好“十三五”环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二是根据省环保厅工作部署,认真组织提报《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2018-2020年)行动计划》项目,共提报36大类552个治污项目。三是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印发督查通报2期。三是每月按时组织上报省环保厅确定的8余套各类大气污染防治报表。四是认真做好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审核工作。五是认真执行调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六是配合总量办审核各县市区排污许可证信息。七是积极配合督查办迎接了省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题督查。八是认真做好省、中央环保督察的各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是二期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形势仍不容乐观,空气质量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截止10月份,我市PM2.5、PM10、SO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指标虽有所改善,但除SO2外,其他指标要完成二期行动计划确定的改善目标均有一定差距,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同时,在精准治污上还存在一些短板,特别是随着治理工作不断深入,需要不断啃“硬骨头”、在科学治污、精准施策上下功夫。
2018年,我科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工作如下:一是按照国家、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打赢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二是以蓝天工程为总抓手,继续发挥县市区和部门联动机制,实施重点任务定期调度通报制度,采取现场督查、约谈、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任务目标的有效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①迎接省级考核,组织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县(市、区)长、部门负责人责任书及二期行动计划职责分工,对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建立健全工作档案。②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起草制定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燃煤污染、工业无组织排放、城市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清洁能源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③按照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对县市区空气质量实施奖罚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④强化督查问责,继续加大蓝天工程成员单位的督查,确保三期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快速推进。同时,继续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进度和任务落实;对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久拖不解决的进行约谈问责。三是把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切实减轻重污染影响。四是适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明确部门职责及法律责任,从立法层面解决部门职责不明确、法律依据不充分及执法不严等问题。五是做好2018年中央、省级大气专项资金的争取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作出应有的贡献。
创新性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对大气污染源进行精细化调控,我科将与省环科院团队通力合作,编制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清单核算,建立模型,实时反映污染源排放的动态变化及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为我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这项工作是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定量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市工作进展走在全省非传输通道城市前列,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确保在全省非传输通道城市中率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