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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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情况
2017年11月份,泰安市共监测了黄前水库、三合水厂2个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黄前水库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三合水厂为净水厂,参照地下水水源项目进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黄前水库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及进口(下港河入口)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地下水水源:三合水厂在净化处理后(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11月份黄前水库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及表3优选特定项目(34项),以及叶绿素、透明度,共计65个项目。
2.地下水水源:11月份三合水厂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23个项目。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2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黄前水库地表水水源监测考核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相关标准限值,三合水厂地下水水源监测指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达标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2017年11月泰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状况
序 号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 超标倍数 |
1 | 黄前水库 | 地表水(湖库) | 达标 | - |
2 | 三合水厂 | 地下水(净水厂) | 达标 |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用水。